罚金3000有期徒刑10个月 池州首例高空抛物案宣判
2021年08月12日 06:21 来源:东至县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8月6日,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钱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袭警罪一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因与妻子发生争吵,钱某某一气之下将一斤装的劲酒空玻璃酒瓶从7楼扔出窗外,并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8月6日,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钱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袭警罪一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池州市第 一起高空抛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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