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主城区非机动车违停要处罚 相关处罚看这里
2019年11月20日 07:53 来源:池州日报 作者:余冰瑶为规范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改善主城区交通环境,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11月18日起对非机动车违规停放行为进行处罚。
池州新闻网、池州新闻客户端记者从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城区所有范围内均划定了统一停放区域,但是目前仅对主城区池阳街道、秋浦街道、杏花村街道和清风街道等核心区域的违停行为进行处罚。
非机动车随意停放、占用盲道和机动车车位等现象干扰群众出行,影响城市形象。今年10月10日,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就对此发布了通告,对市区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据悉,11月18日起,凡发现未按规定停放在统一划定区域内的违法违规车辆,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都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池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等法律法规,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并粘贴非机动车违停提示卡。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将扣留其非机动车。
“处罚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提高市民依法按序停放车辆的意识,促进非机动车有序停放。”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遇到违规停放,他们通常以警告劝阻为主,处罚是不得已的做法,一般是罚款20元。据介绍,共享单车违规停放,会直接被拖走,集中停放,并对车辆所有人进行处罚。
池州新闻网、池州新闻客户端记者同时了解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平天湖分局也发布了通告,自今日起,对非机动车违规停放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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