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燃放“解禁”?池州警方:谣传!
2021年01月27日 08:42 来源:新安晚报、安徽网、“今日池州 作者:佚名据安徽网消息:近期,一条“多地解禁:春节可燃放烟花爆竹”的短视频在多个网络平台盛传。不少池州网友近日也纷纷致电新安晚报池州站(热线:0566-2048066)或通过“今日池州”抖音号等平台留言咨询此事是否属实,“池州城区今年是否真的解禁?”1月25日,新安晚报、安徽网池州新闻、“今日池州”从池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池州城区仍将继续实行常态化禁放政策,所谓“解禁”纯属谣言,请大家勿信勿传播。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从2019年1月1日起,《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根据该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规定的禁放区域内燃放、经营烟花爆竹。
截至目前,池州市禁放区域为:长江以南,九华河以西,沪渝高速公路和白洋河、宁安铁路以北,秋浦河以东的中心城区区域。包括老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以及江南产业集中区、教育园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所辖区域、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一期等建成区。具体范围是池阳街道、秋浦街道、清风街道、杏花村街道、江口街道所辖的全部区域,清溪街道、马衙街道、梅龙街道所辖的部分区域。
除禁放区域外,以下公共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国家机关驻地和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共九类单位、场所。《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以及地点施行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
池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上述禁放区域如有调整会第 一时间向社会公布。2021年春节期间,池州将进一步加大对禁燃区域内违法违规燃放、售卖、贮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请广大市民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燃放。希望广大市民能遵章守法、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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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还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法燃放经营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对查证属实的,相关部门将给予举报人奖励。《条例》还分别针对违法燃放、经营及储存行为出台了具体处罚细则。
记者注意到,针对违法燃放,一般罚款100元-500元;对违法经营或储存,罚款低的有1千至5千,高的则有5千-3万、2万-10万元不等。新安晚报、安徽网、“今日池州”注意到,除池州主城区,池州所辖的青阳、东至等县城区均已出台“禁放”相关实施细则。
(来源:安徽网、今日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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