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来了!如何办理网约车车辆道路运输证?
2021年02月25日 08:30 来源:池州981 作者:佚名近日有网友咨询:“我已经取得了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证,我想从事网约车经营,请问如何办理网约车车辆道路运输证?”
池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从兵 回复: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令第60号)和《池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申请办理从事我市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车辆要求和准入标准
1、取得本市机动车号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且车辆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超过5年(含5年),车辆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
2、车辆的标准应高于本市主流巡游出租汽车(排量1.5L或1.4T及以上;轴距2600MM及以上;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技术标准(综合性通检测2级以上);
4、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应当明显区分于巡游出租汽车,不得安装巡游出租车专用设施设备;
5、安装符合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装置需固定安装在车上,不得以移动设备代替;
6、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二)提出申请和提供材料
由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线上(池州市政务平台、皖事通)或线下(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方式,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2、车辆所有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新购置车辆应当提供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报告;
5、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安装证明;
6、网约车平台公司出具的服务协议意向书;
(三)受理及办理过程
市交通运输局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车辆出具《车辆登记变更证明》。申请人凭《车辆登记变更证明》,在公安机关登记或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在
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已通过市交通运输局审核的车辆,登记或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市交通运输局接到公安机关反馈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对机动车行驶证已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通知申请人,同时将相关车辆信息向公安机关反馈。
1、本页面若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本站及时删除。
2、本页面所转载的内容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
3、本页面内容涉及到销售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售楼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