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曝光4起政法队伍不当执法司法行为典型案例!
2021年06月18日 08:26 来源:今日池州 作者:佚名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化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工作,推进政法队伍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6月17日上午,池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池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4起池州市政法队伍不当执法司法行为典型案例。现将4起不当执法司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一、徐贵,男、曾任石台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政委,东至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市旅游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支队长(所长)
简要案情:2003年至2006年,徐贵利用担任石台县公安局政委的便利,在办理陈某殴打他人、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案件中,滥用职权,将刑事犯罪案件降格为治安案件处理,放纵违法犯罪行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陈某等黑恶势力做大成势,危害一方。另外,徐贵还有其他多起违纪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2019年12月,徐贵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插手过问案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12月,徐贵因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二、徐美富,男,曾任东至县公安局龙泉、昭潭派出所所长,东至县看守所副所长
简要案情:徐美富在担任龙泉、昭潭派出所所长期间,滥用职权,对2名犯罪嫌疑人在其管理辖区内实施的多起违法犯罪行为,有案不立、降格处理、违反法定程序处理、违法作出处理决定、插手过问案件办理,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徐美富在担任龙泉派出所所长期间,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2019年8月,东至县纪委监委给予徐美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没收违法所得。2019年10月,徐美富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3万元。
三、陈守贵,男,石台县人民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科级审判员
简要案情: 2014年10月,陈守贵收受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赠送的手机一部。2015年,陈守贵作为案件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期间,参加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人组织的聚餐。陈守贵任石台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期间,另有违规借贷行为。
处理结果:2020年6月,石台县纪委监委给予陈守贵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并没收违纪所得。
四、吴俊玲,女,东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科员
简要案情:今年年初,东至县检察院检察官许某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过程中,该院干警吴俊玲打探案情。4月29日,许某、吴俊玲在检察机关重大事项报告系统内分别记录、填报了相关情况。
处理结果:东至县人民检察院已对吴俊玲作出提醒谈话的处理。
(来源:今日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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